打假是维权还是敲诈?职业打假该何去何从
2018-11-4
说起职业打假,相信很多人对此是既爱又恨。一方面,职业打假在政府职能部门监控不足时,挺身而出,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净化了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假冒伪劣商品制造商,对职业打假恨之入骨,因为,职业打假的每一次行动,都将让这些不法分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付出巨大的经济利益,同时受到相应制裁。

职业打假的诞生之初,是本着维权、监督市场秩序、改善市场风气的目的,出现在公众视野里的。市场商品千万种,工商部门监管起来,难免会让有些投机分子动坏心思,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职业打假的介入,对社会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消费者对此也是肯定的,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造假者的嚣张气焰。
造假者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职业打假取证,要求造假者支付巨额赔偿,让造假者付出巨大代价,这本身有一定积极性。但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职业打假的队伍,混进了不少“东郭先生”,发展到今天,已是鱼龙混杂,有的所谓职业打假团队,甚至私自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再以此要挟商家,简直与狡诈无疑。

职业打假是非公益组织,其运行、工作、团队管理等都需要经费维持,因此,职业打假的维权绕不开“利益”这条路,然而,在金钱面前,不是所有人、所有团队都能守住底线,在法律的红线内进行活动。职业打假进退两难,是打假还是敲诈,职业打假该何去合作呢?
谋动调查认为,首先,职业打假自身要守住初心。所谓行得正坐得端,一切工作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开展,相信对于打假,消费者、社会和政府对此是欢迎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职业打假只要出发点是好的,过程是正规的,结果是经得起推敲的,除了造假者,就不会有人诟病。
其次,职业打假的最终目的是自身获利和大众受益,两者缺一不可。自身不能获利,职业打假无法生存;不能让大众受益,其行为就是,为了一己私利,眼里只认钱的敲诈团伙。能让大众受益,能让造假者倾家荡产,扒出一个一个造假的害群之马,社会是欢迎的,政府也是支持和鼓励的;但如果为了钱,借维权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事,与造假者私下达成共识:造假者给予封口费,职业打假不予曝光,职业打假继续赚他的钱,消费群众继续买他的假,那么,职业打假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