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如何在离婚后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
2016-6-2
在夫妻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孩子,那么要比没有孩子的夫妻离婚更麻烦一些,因为财产等分割完毕之后,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一直以来是离婚官司中,最为吃力的一种,如果协商的比较好,例如双方都同意孩子归某一方抚养,对方要出抚养费同时可以定期的来看孩子,然而很少有夫妻可以协商的比较明白,势必就要到法院诉讼,来正确自己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女方作为母亲如何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呢。
1、如果离婚时,夫妻二人的孩子在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都会自然判给母亲,让孩子以后和母亲一起生活,当然也有在孩子两周岁以内,双方都在争执孩子的抚养权,在意见无法达到统一的时候,除非是女方有重大过错或者是重大传染疾病不适合和孩子一起生活的情况,才会将孩子判给男方,如果这些情况无法满足,两周岁以下的孩子自然都是归母亲抚养。
2、对于十周岁以上有明显个人主见的孩子,一般父母争执是没有太大意义,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这个时候法院会根据孩子的自由意愿选择来判定孩子到底归谁抚养,所以想要得到孩子的认同,就必须要得到孩子的认可,看孩子到底是愿意跟谁一起生活,一旦孩子做好决定,双方都是不可以强制孩子更改选择,但是这对于一个已经懂事的孩子来说,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情。
3、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这个情况的抚养权争取是最为困难的,对于女方来说虽然也是有一定的小优势可以优先考虑,但是也没有前两种情况那样,优势很大,男方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大,所以必须要符合一些增强优势的情形,例如女方已经丧失了再次生育的能力;子女和女方生活时间比较长,并且照顾的非常好,法院会考虑子女更换生活环境对孩子生长发育不利,通常会判给女方;对于再婚夫妻女方没有其他子女,然而男方还有其他子女的情况;双方工作稳定收入相差不当的前提下,男方为过错方有不良习惯等,法院也会判给女方。